审慎思考宣教 ▎撒谎、敌意的国度、大使命
宣教士是否要以宣教的名义去敌视基督教的国家?或是可以借用另一个理由前往?
经文不断表明神是全地的神,对全地有着旨意。可大使命还远未完成。至今还有数千的族群对福音闻所未闻,更多的是刚刚开始了解耶稣的福音。尤其是在非洲西部和北部, 中东,中亚,南亚,东亚,东南亚,失丧的程度令人震惊。全世界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这些地区,但是在这里,一座座村庄,一个个地区,许多的语言,许多的民族,他们从未听到过圣经中的福音。在从北美大西洋沿岸到亚洲太平洋沿岸的广阔地带,教会还没有完成耶稣给我们的大使命。
当然,这些地方既不了解福音,也敌视福音,构成宣教的困难。这里的国家对基督教宣教活动有强烈的宗教对抗。伊斯兰教,印度教,佛教起源于此,并且在很多国家的文化中根深蒂固。在这些地方,对宗教的攻击被视为对民族的攻击,离弃自己的宗教被当成民族叛徒。对基督教的政治性对抗也不同程度地经常出现。
这些国家对宣教士或者拒签,或者限制活动,从而阻止他们使本国主要宗教的信徒改变信仰。实际上,世俗政府和社会已经表明他们对大使命的拒不接受。
如何应对敌视
教会应当如何应对这样的对抗和敌视?纵观近代宣教史,西方的福音派教会,一直让异教掌管的政府决定他们对神的顺服。只要某国政府不给宣教士签证,那个国家就无法恩享福音。
这种失职无异于对耶稣的不顺服。耶稣没有说,“去给你们签证的国家使万民作我的门徒。”教会必须顺服神,去使世上万民成为基督的门徒,不管宣教活动在某一国受欢迎与否。
非居住方式
显然,可以采取一些非居住方式在封闭地区传福音。短波收音机节目和卫星电视都能跨越边界。网络传福音也很活跃。圣经和文字资料可以在其他地方出版印制,然后以多种方式带进该国。教会能够也应该去接触身边的,来自这些国家的海外居民。
但是,这些方式都是很受限制的。收音机,电视,网络都可能被屏蔽。即使这些内容得以进入某国,也很少有人了解它们或真正收看节目。圣经也可能在海关被截获没收。如果我们给未得福音之人传福音的手段仅是这些,那么未得福音之人将仍旧得不到福音。
个人见证
宣教士仍然有一个最基本的宣教方式,那就是个人见证。从五旬节到今天,福音主要都是通过基督徒住到不信者当中,亲口向他们传讲神的话语,才不断地从一个地方传到另一个地方。不能以宣教士的身份进入某国,那就让宣教士以其他身份去吧。不同国家有不一样的签证类别和居住要求,在一个不接受宣教士的国家,基督徒也可以找到合法居住的途径,从事那个国家许可的工作。拥有专业技能和商业经历的信徒非常适合这类工作。他们可以一面工作,一面把福音带到不允许宣教士宣教的国家。
这样诚实吗?
这样诚实吗?西方有些福音派认为这种完成大使命的方式是令人困扰的。他们感觉基督徒在一个限制福音的国度,表面从事属世的工作,根本动机却是分享福音,这多少是带有撒谎的性质。并且如果那个基督徒压根儿没有从事他的签证申请中提到的工作,那么就是有了不诚实。撒谎不该有理由。目的不能使手段合理化,哪怕是为了顺服大使命,也不能使撒谎合理化。
但是,如果基督徒工作人员去做承诺的工作,以此向东道国表示自己的诚实,那也就不存在不诚实的问题了。其实想要被看为是诚实人,我们也并非每次开口都要言无不尽。况且,每个基督徒都当在每个所到之处、通过每件所做之事与不信者分享福音。他从事的每项工作或活动都应该以神国的扩展为动力。为了神的荣耀而活,不仅要求我们诚实地去做承诺过要做的事情,它同时也要求我们分享福音,不论我们身处何职。
圣经的例子
旧约当中有这样一个例子,耶和华神命令一个人到某处去,并且要他跟人解释自己前行的原因时用了一个次要的理由。《撒母耳记上》16章1-5节记载了先知撒母耳将去膏立大卫为王,但他知道如果扫罗晓得了这件事必定会恼怒,甚至加害于他。耶和华神亲自告诉撒母耳,带上一只牛犊到伯利恒去献祭,这样就能打消扫罗的怀疑(撒上16:2)。撒母耳去伯利恒的首要目的不是献祭——是去膏立大卫王。撒母耳说他前去献祭并非撒谎,他不解释要膏立大卫这个真实目的,也不能算撒谎。
在神的指示下,撒母耳诚实地完成了一件事,也就是他说自己要做的事,而这是为了掩人耳目,以便完成另一件神命令他做的事。这不是欺骗,这是属神的严谨。
权衡伦理问题
在向别国传福音时,我们必须权衡一些伦理问题。我们绝不能撒谎。我们必须诚实地承诺过的工作。我们也绝不能否认自己耶稣门徒的身份(太10:32-33)。信徒不论在哪儿都要大胆承认自己在耶稣里的身份。哪怕在受制于人的环境里,信徒也不能因为担心安全就变得沉默,不去分享福音。否则,去那个地方将毫无意义。
不过,我们可以诚实地做一件事,也公开谈论它,但为的是小心谨慎地去做其他的事。在限制福音的国家,我们能够,也必须扮演属世的角色,从而顺服我们的大使命。
本文作者是一位中亚宣教策略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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